潍坊品牌设计
设计要求
㈠、基本要求。
在设计过程中,我们将以尽量简洁的图式、线条和色彩来完成。
力求构思巧妙,独具匠心,以达到形式美的视觉效果。
图形既要简洁、概括,又要讲究艺术,让看过的人能记住。
在标识的运用上要做到得心应手,不管是印在名片上、画册上,还是在户外制作材料,都要能很好的做到。
标识设计基本要求:
㈡美学要求。
一、象征之美
商标艺术是一种图形设计艺术,具有独特的符号艺术特征。将源于自然、社会及人们观念认同的形体、符号(包括文字)、色彩等,通过艺术的提炼与加工,形成具有完整艺术性的图形符号,以区别于装饰图和其他艺术设计。符号图形符号在一定程度上具有文字符号式的简洁性、聚集性和抽象性,有时甚至直接利用现成的文字符号,但又与之不同。其表现形式为“图画”(现成的文字符号须经图画化改造),更具有鲜明的形象性、艺术性和共识性。在标志设计中,符号美是最重要的艺术规律。商标艺术是一种图形符号艺术。
二、特色之美
个性美也是艺术特有的标志。符号图形所体现的并非个别事物的个别特征(个性),而是同类事物的整体本质特征(共性),即类属特征。艺术强化和夸张这些特征,以获得一致的艺术效果。它不同于其他造型艺术,是通过生动生动的个性塑造来获得感人的艺术效果。但是它对事物共性特征的表现却不能千篇一律,也不能概念化,相同的共性特征在不同的设计中能够也必须具有不同的个性形态美,从而各有其独特的艺术魅力。
三、凝练美
构成简洁、简洁的图形是标志艺术必须遵循的结构美原则。标识既是单独使用的,也是各种文件、宣传品、广告、图像等视觉传达的常用符号。象征美不仅在任何视觉传达物中(不管其大小大小)都可以表现出来,它本身就是一种独立、完整的象征美,而且在视觉传达物中也会产生强烈的装饰美感。凝聚的结构美并不简单,只有通过精湛的艺术提炼和概括才能得到。
四、纯朴美
符号的艺术语言必须再简单,尽量避免冗杂。所有可有可无的可用的图形、符号、文字、颜色都坚决不用;所有非本质性的细节坚决不用;任何能够用一种艺术手段来表现的都不用两种;任何能够用一点一线来表现的都不增加一点一线。标志设计艺术的难度在于其高度简单而又具有高度美感的特点。